金融衍生工具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通常会用两种方法来对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分类:
第一种:产品类型
1、远期:交易双方按照当日约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天买卖某种商品或资产,交易日在较远的未来。
2、期货:标准化的远期合约。
3、期权:卖方和买方签订的一份合约,是买卖双方期许在未来的某个日子(或之前)以合同规定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4、掉期:在外汇市场上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
第二种:原生资产性质
1、股票类:以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
2、利率类:以利率或利率的载体作为基础工具。
3、货币类: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工具。
4、信用类:以基础产品所蕴含的信用风险或违约风险为基础变量作为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衍生工具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衍生性。
金融衍生工具起源于原生性金融商品或基础性金融工具。无论金融衍生工具的形式多么复杂,都是以某种或某几种金融现货作为基础。金融现货的价格支配着金融衍生工具价格的变化,金融现货市场的规模、完善程度直接影响金融衍生市场的发展。
金融衍生工具不仅可以在金融现货的基础上衍生出来,而且可以从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类型上通过变异、组合、合成等方式再继续衍生,以满足多种特殊金融需求。
2、高风险性。
第一,金融衍生工具是将金融风险从风险回避者转移给那些愿意或更适合承担或管理风险的各方。换言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并没有消除风险,而仅仅是转移了风险。
第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属干表外业务,其潜在的收益和风险不象常规金融业务那样透明,传统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管理手段无法奏效,这就加大了交易引发损失的可能性。
第三,随着金融支付和科技手段的进步,金融衍生交易成本大幅下降,交易量成倍增加,金融衍生工具巨大的杠杆效应剧烈地冲击金融市场,使金融市场动荡加剧。
第四,因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过程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其交易往往集中在较大的金融机构或交易上,庞大的风险集中在一起,一旦个别金融机构或纪经商破产,就有可能在整个金融系统引发连锁反应,增加爆发金融市场系统风险的可能性。
3、财务杠杆特性。
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要求的初始净投资通常表现为少量的保证金,保证金相对于它的交易金额来说是非常小的,参与者只需要动用少量的资金(甚至不用资金,仅凭信用)就可以进行数额巨大的交易,往往能取得"以小搏大”的效果。
当然,从负面效果来说,保证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也把市场风险成倍地放大。加上金融衍生工具在未来结算,也增加了不确定性,注定了其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性。
4、产品特性复杂。
原生金融商品、利率汇率、期限、合约规格等被予以分解、复合产生了金融衍生工具,通常使外行难以理解,就是专业人士也无法掌握其全部特性。近年来一系列金融衍生工具灾难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对金融衍生工具的特性缺乏深层了解,无法对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运作风险在所难免。
5、产品设计颇具灵活性。
金融衍生工具种类繁多,还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在时间、金额、杠杆比率、价格、风险级别等方面为其“度身订造”。这也成为金融衍生工具与原生金融工具相比更具有吸引力的特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