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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4 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拒执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在拒执罪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王某迅速履行完毕应付款项,该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拘留就拘留吧,反正我没有钱。
执行法官:你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你转移你的存款,我们已经掌握你的银行流水证据,你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犯罪。
被执行人:法官我知道错了,我这就联系家人朋友借钱,马上把欠款还清。
黄某与王某的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卧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王某返还黄某三十万元款项,王某对判决结果不服,遂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南阳中院审理,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然而,王某却依旧置若罔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与此同时,被执行人王某对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消费措施和失信惩戒毫不理会,甚至对司法拘留也不以为意,致使案件陷入了僵局。但是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通过仔细的调查、分析,发现王某早在执行程序启动之前,就通过小额转账的方式,将黄某支付的款项逐一转移,企图逃避法院的执行。执行干警随即对其银行流水进行取证,并结合判决内容,认定王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其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随后,执行干警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审查后认为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条件,遂正式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迫于刑事犯罪的强大压力,王某主动与法院联系,表示愿意返还欠款。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王某一次性履行25万元后,黄某向本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书。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坚持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的理念,不断强化与公安机关的紧密协作、同向发力,持续加大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打击惩戒力度,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营造诚实守信、守法护法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王骞)